韩企集体欠薪逃离中国重创韩国形象
环球时报记者 雷志华
http://www.huanqiu.com 来源:环球网 网友评论条进入论坛 2008-02-16 08:38
韩国要对“非法撤离”负主要责任
在分析韩国在华企业非法撤离原因时,中国社科院韩国问题专家朴键一说,中韩两国都有需要检讨的地方,但韩国要承担主要责任。他分析说,从韩国政府的角度来讲,在整个韩国经济发展、产业结构升级换代的过程中,韩国政府就没有很好地处理如何使国内中小企业转型的问题。在中国投资的韩国企业中,95%的都是技术含量低、劳动密集型、高污染、高能耗的中小企业,大多属于在韩国没法生存的“夕阳产业”。而在韩国经济转型过程中,政府没有主动地出台政策措施帮助这些企业升级,而是全部将其推向市场。从这些中小韩企的角度来看,它们当中有不少都是利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、各种优惠措施及便利,在中国生产,然后将产品销往韩国,丰厚的利润也使它们缺乏改善经营管理、提升企业的动力。而且,整个在华韩企在本地化方面一直做得都没有欧美企业好,它们在中国的发展更显得“水土不服”,其表现往往就是经营不善,在应对外部经营环境变化时无所适从。
“与此同时,在这一问题上,中国也有值得检讨的地方,我们的制度建设还远没有跟上中国经济发展的步伐。”朴键一说。该专家分析说,长期以来,中国在吸引外资方面做得很好,措施优惠,制度完善,而且程序便捷。但是在外企撤资方面却做得不够,各种手续、程序都非常复杂。对此,有韩国媒体就曾报道说,“与开始投资时的‘一条龙’服务不同,转移手续必须得到审查部门变更登记”,这些政策就使那些嫌麻烦的韩国企业干脆“溜之大吉”。此外,朴键一还认为,有些地方政府为了就业、税收等考虑,对外企撤离设置种种限制也是不容忽视的因素。
朴键一强调,投资和撤资本来是正常的经济活动,但是在不遵守投资对象国的法律的情况下撤资,无论如何都是说不过去的,损害的不仅仅是在华韩国企业的形象,也有可能对整个中韩经济关系的正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。(环球时报记者 雷志华)
















